浸透。
大屏幕亮起林浩公司的财务流水,他挪用公款给苏羽桐买包、买房的记录用红圈标着。
“去年12月25日,林浩伪造实验器材采购合同,将八万元公款转入苏小姐私人账户。”
我举起苏羽桐朋友圈截图,她背着的爱马仕包在闪光灯下格外刺眼。
“前年6月3日,林浩……”林浩突然在被告席嘶吼:“那是为了科研应酬!
你这种只会擦地板的懂什么!”
他脖颈青筋暴。
“肃静——”小树突然站起来大喊:“妈妈你别说了!
爸爸答应给我买最好的游戏机!”
法警按住他时,我看见他印满logo的T恤。
那是上周苏羽桐被限制消费前,最后送给他的“生日礼物”。
我举起塑封袋里的账本时,牛皮纸封面的毛边扎进掌心。
这是大学跳蚤市场花三块钱买的,扉页上还有林浩用钢笔写的“未来计划表”——彼时我刚通过司法考试,却在律所实习期查出怀孕。
他抱着我说“晚晚,孩子不能没有妈妈”,于是我撕了金牌律师事务所的offer。
“2010年3月12日,林浩报名费1980元。”
我翻开被咖啡渍晕染的那页,指尖抚过自己曾经的笔迹,“当时我在准备留学申请,但你说实验室需要经费...…”旁听席传来苏羽桐的嗤笑,她新做的水晶甲敲打着桌子。
“这些开支都有对应凭证。”
我从证物箱取出铁皮饼干盒,生锈的锁扣弹开时,陈年票据雪片般倾泻在审判席上,“八十九张火车票存根,是你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;六十三张耗材收据,是我替你完成毕业论文的开支;还有...…”我忽然停顿,抽出张泛黄的流产手术单。
2013年5月20日,我因为连续熬夜帮林浩整理实验数据导致先兆流产,缴费单背面还粘着当年律所主任的手写便签:“陈同学,岗位保留期限还剩三个月。”
“反对!”
林浩的律师扯松领带,“这些与本案无关!”
“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,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。”
我抽出他按着指印的借条,纸张边缘有了泛黄缺口,“2014年7月15日,林浩亲笔承诺‘待升职后补偿晚晚事业损失’。”
“而我们的家